霍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唐明辭去霍邱縣
第十八屆人民政府
副縣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10月30日霍邱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變動,唐明提出了辭去霍邱縣第十八屆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霍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接受唐明辭去霍邱縣第十八屆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報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霍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王鵬辭去霍邱縣
第十八屆人民政府
副縣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10月30日霍邱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變動,王鵬提出了辭去霍邱縣第十八屆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霍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接受王鵬辭去霍邱縣第十八屆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報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霍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王傳明辭去霍邱縣
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縣人大社建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4年10月30日霍邱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因已到齡退休,王傳明提出了辭去霍邱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縣人大社建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霍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接受王傳明辭去縣十八屆人大常委會委員、縣人大社建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報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霍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趙耀宇辭去霍邱縣
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10月30日霍邱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因已到齡退休,趙耀宇提出了辭去霍邱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霍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接受趙耀宇辭去霍邱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