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guī)范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管理,切實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六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將對個人住房公積金長期封存賬戶進行集中清理,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中清理對象
長期無繳存、提取記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時間超過24個月以上,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且未凍結、未給他人提供擔保的封存賬戶。
二、集中清理范圍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封存賬戶納入清理范圍。
1.職工離退休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職工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
4.個人工作調動等其他原因。
三、集中清理要求
1.請符合清理條件的繳存職工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及時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銷戶提取或轉移手續(xù)。
2.各繳存單位應對本單位的長期封存賬戶逐一進行核實,并通知職工盡快辦理相關手續(xù)。
3.對在規(guī)定集中清理期限內未辦理銷戶提取或轉移等相關手續(xù)的長期封存賬戶,六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處理。
四、集中辦理方式
(一)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身份信息準確無誤的
1.職工離退休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在外地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手機登錄皖事通直接辦理銷戶提取,或前往六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線下各服務網點辦理銷戶提取。
2.職工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可由所在單位經辦人登錄單位網廳直接辦理銷戶提取,或由提取申請人前往六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線下各服務網點辦理銷戶提取。
3.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調離本市,在外地就業(yè)并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6個月以上的,可通過微信登錄住建部“全國住房公積金公共服務”小程序,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異地轉移接續(xù)業(yè)務,或前往現住房公積金繳存地住房公積金服務網點申請辦理異地轉移接續(xù)業(yè)務,將在六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至現繳存地接續(xù)繳存。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無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不準確的
1.個人身份信息不準確的,由本人所在繳存單位出具變更申請,完善身份證件信息后辦理銷戶提取或轉移手續(xù)。
2.所在單位已解散、破產、停業(yè)的,需繳存職工提供能證明其身份信息的有關材料,如:工作證、失業(yè)證、勞動合同、工資發(fā)放憑證、社保繳費證明、單位證明等任一有效證明材料原件(證明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前往六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線下各服務網點申請核實本人身份后辦理銷戶提取或轉移手續(x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