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S20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段)建設及G328霍邱段一級公路改建,完善交通路網,改善通行現(xiàn)狀,現(xiàn)需對道路建設涉及的房屋及其他附著物等進行征收。根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3〕62號)《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號)等規(guī)定制定了《S20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段)及G328霍邱段一級公路建設工程項目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現(xiàn)將《S20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段)及G328霍邱段一級公路建設工程項目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在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布,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3日。
如有意見建議,請通過以下方式反饋給我們:
1.登錄霍邱縣人民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和公眾"意見征集平臺(https://www.huoqiu.gov.cn/hdjl/yjzjk/index.html )留言。
2.書面信件。郵寄地址:霍邱縣房屋征收安置中心(霍邱縣住建局大樓403室),郵政編碼:237400。
3.電子信件。發(fā)送至電子郵箱hqxzazx@163.com。
4.聯(lián)系電話。程若紅,0564-6065018。 來函來件,請在信封表面或者來件主題注明“S20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段)及G328霍邱段一級公路建設工程項目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意見”字樣。
2023年12月4日
關于《S20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段)及G328霍邱段一級公路建設工程項目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
的起草情況說明
一、起草背景
為實施S20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段)建設及G328霍邱段一級公路改建,完善交通路網,改善通行現(xiàn)狀,現(xiàn)需對道路建設涉及的房屋及其他附著物等進行征收。根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3〕62號)《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號)等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起草了《S20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段)及G328霍邱段一級公路建設工程項目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
二、起草過程
(一)霍邱縣房屋征收安置中心牽頭,起草了S20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段)及G328霍邱段一級公路建設工程項目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
(二)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上報縣政府,經縣政府辦牽頭,縣發(fā)改、司法、財政、住建、交通、經信、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文物保護、屬地鄉(xiāng)鎮(zhèn)等部門對上述方案充分開展論證與修改。
三、工作目標
充分征詢民意,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允許范圍內,形成受絕大多數(shù)被征收人接受和支持的項目征收補償方案,依法推動征收工作有效開展,加快工程建設步伐,促進新型城鎮(zhèn)化建設。
四、主要內容
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共分為九個部分,并明確了相關要求。
第一部分:征收目的與原則。目的:貫通交通路網,改善通行環(huán)境,促進地方經濟發(fā)展。原則: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公平補償,結果公開。
第二部分:征收范圍。S20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段),全長約56.6千米。涉及城關鎮(zhèn)花臺村、龍騰村、南絨西村、澤溝村;城西湖鄉(xiāng)城西湖;馬店鎮(zhèn)鞍東村、龍?zhí)逗濉⑺状、四平山村、西山林場、張井村;孟集?zhèn)城東湖;潘集鎮(zhèn)韓郢村、西王郢村、左王村、左王村水產養(yǎng)殖場;邵崗鄉(xiāng)茨墩村、灃河村、何郢村、潘嘴村、上郢村、邵崗村、堯塘村;石店鎮(zhèn)彭橋村、石店村、楊橋村、鄭塔村;宋店鎮(zhèn)八里村;新店鎮(zhèn)北絨西村、韓廟村、砟巴集村。G328霍邱段一級公路改建工程,全長約17千米。涉及新店鎮(zhèn)北絨西村、陳家埠村;潘集鎮(zhèn)韓郢村、李崗村、汪沖村、西王郢村、左王村、左王村水產養(yǎng)殖場。具體范圍見房屋征收范圍紅線圖。
第三部分:征收補償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安置、宅基地分配安置,并明確兩種安置方式的結算方法。
選擇貨幣補償?shù)模徽鬟w住宅房屋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號)文件的基準價1.45倍結算。
選擇宅基地分配安置的,符合一戶一宅的被征遷戶按照相關政策自主申報宅基地,被征遷住宅房屋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號)文件的基準價結算。
第四部分:搬遷與征收補償簽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30天。
第五部分:征收過渡方式、期限。方式:采取自行過渡方式臨時安置。期限:過渡期為12個月。
第六部分:結算方式。征收補償款在征收人與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xié)議之日起兩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七部分:調查認定。對于已經登記的房屋,其結構、建筑面積和用途等,原則上以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記載為準;對于未經登記或登記不明確的房屋,鄉(xiāng)(鎮(zhèn))政府依法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第八部分:組織實施。指揮部負責S20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段)及G328霍邱段一級公路建設工程項目范圍內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協(xié)調解決征遷工作中的各項問題。明確相關單位職責。
第九部分:其他。
五、有關建議
縣政府審議通過后,建議發(fā)布《S20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段)及G328霍邱段一級公路建設工程項目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
S20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段)及G328霍邱段一級公路建設工程項目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
為實施S20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段)建設及G328霍邱段一級公路改建,完善交通路網,改善通行現(xiàn)狀,現(xiàn)需對道路建設涉及的房屋及其他附著物等進行征收。根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3〕62號)《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號)等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補償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與原則
目的:貫通交通路網,改善通行環(huán)境,促進地方經濟發(fā)展。
原則: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公平補償,結果公開。
二、征收范圍
S20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段),全長約56.6千米。涉及城關鎮(zhèn)花臺村、龍騰村、南絨西村、澤溝村;城西湖鄉(xiāng)城西湖;馬店鎮(zhèn)鞍東村、龍?zhí)逗、水圩村、四平山村、西山林場、張井村;孟集?zhèn)城東湖;潘集鎮(zhèn)韓郢村、西王郢村、左王村、左王村水產養(yǎng)殖場;邵崗鄉(xiāng)茨墩村、灃河村、何郢村、潘嘴村、上郢村、邵崗村、堯塘村;石店鎮(zhèn)彭橋村、石店村、楊橋村、鄭塔村;宋店鎮(zhèn)八里村;新店鎮(zhèn)北絨西村、韓廟村、砟巴集村。
G328霍邱段一級公路改建工程,全長約17千米。涉及新店鎮(zhèn)北絨西村、陳家埠村;潘集鎮(zhèn)韓郢村、李崗村、汪沖村、西王郢村、左王村、左王村水產養(yǎng)殖場。
具體范圍見房屋征收范圍紅線圖。
三、征收補償安置方式
征地紅線范圍內的各類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安置、宅基地分配安置。
貨幣補償安置,被征遷住宅房屋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號)文件的基準價1.45倍結算。
宅基地分配安置,符合一戶一宅的被征遷戶按照相關政策自主申報宅基地,被征遷住宅房屋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號)文件的基準價結算。
2.房屋補償結算
房屋補償金額=單位面積補償標準×建筑面積。拆除未超過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物,按照貨幣補償價格標準結合剩余使用期限給予適當補償。對違法建(構)筑物不予補償,若被征遷人在本方案確定簽約期內簽約交房的,給予一定金額的補助(混合結構300元/㎡,磚木結構220元/㎡,其他結構100元/㎡);逾期不簽約交房的,不給予補助且政府將依法予以拆除違法建(構)筑物。
3.“五保戶”安置
五保戶房屋征收安置采用貨幣補償,由所在村委會安置,房屋拆遷補償費撥付給村委會,五保戶房屋征收補償費按同類房屋拆遷補償標準1.7倍結算;對于其自建的房屋,基于物權,補償可以計算至個人名下。
4.征收補償安置相關規(guī)定
(1)房屋裝潢與各類附屬物拆遷補償、搬遷費、經營損失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凡在本方案確定的簽約、搬遷期限內搬遷騰空交房簽約的,征收人根據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按下列標準給予被征收人一次性簽約、履約獎:在前2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簽約履約的給予150元/㎡的獎勵;在第21天至3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簽約履約的給予100元/㎡的獎勵。逾期搬遷、簽約的不享受獎勵。
(3)張榜公示。需要征收的房屋及地面附著物等,現(xiàn)場調查登記結束后,對房屋所有人、征收確認面積等情況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期為10日。被征收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向征收人提出。
四、搬遷與征收補償簽約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30天。
五、征收過渡方式、期限
1.方式:本項目房屋被征收人一律采取自行過渡方式臨時安置。
2.期限:過渡期為12個月。
六、結算方式
征收補償款在征收人與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xié)議之日起兩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七、調查認定
對于已經登記的房屋,其結構、建筑面積和用途等,原則上以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記載為準;對于未經登記或登記不明確的房屋,鄉(xiāng)(鎮(zhèn))政府依法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八、組織實施
指揮部負責項目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安置工作,協(xié)調解決征遷工作中的各項問題,督辦各責任單位落實具體工作任務。
屬地鄉(xiāng)鎮(zhèn)負責具體實施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與被征收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
征遷過程中涉及的特殊情況和其他問題,由屬地鄉(xiāng)鎮(zhèn)制定解決方案,報項目指揮部會議研究決定。
九、其他
1. 被征收房屋設有抵押權或者被人民法院查封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2. 被征收人依法得到補償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補償,且在簽約期限內未達成補償安置協(xié)議的,由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責令限期交出土地,被征收人對做出的行政決定書在法定期限內沒有提出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對拒不搬遷的,由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3. 凡在供電、供水等部門立戶的電表、水表等,由供電供水等部門派員拆除;被征收人應繳清水、電、有線電視、電話等費用。
4. 被征收人搬空房屋時,不得破壞房屋結構及門窗等。若由此引發(fā)安全事故,則由被征收人自負。
5. 調查登記過程中,被征收人若提供資料不實或者不協(xié)助相關部門進行勘查的,承擔相應責任,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6. 協(xié)議簽訂前,被征收人房屋存在租賃的,應自行解除出租賃關系。
7. 參加征收工作的人員必須依法秉公辦事,按規(guī)操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弄虛作假、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一經查實,依法按規(guī)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方案未盡事項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本方案僅適用于S20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段)及G328霍邱段一級公路建設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安置。
來源:霍邱縣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