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批聯合懲戒單位和人員共1025個,均系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關聯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涉案銀行支付賬戶、電話卡、互聯網賬號等實名登記人或單位。
(霍邱部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三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互聯網賬號等,不得提供實名核驗幫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上述卡、賬戶、賬號等。”之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實施上述違法行為的單位、個人和相關組織者,以及因從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關聯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記入信用記錄,采取限制其有關卡、賬戶、賬號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業(yè)務、暫停新業(yè)務、限制入網等措施。
被懲戒人員有疑義的,可通過撥打市級公安機關反電詐咨詢電話:區(qū)號+96110或省級公安機關(0551-62801012)等方式進行申訴。
來源:廳刑警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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